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技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時間:2017-09-04 19:20 來源:博源集團 瀏覽次數:18077北京中環博宏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評價機構)受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單位)委托開展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技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評價機構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編制工作,目前該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06[28]號)的要求,現將環評報告主要內容及總體結論公示,請關心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技改項目的社會公眾對該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技改項目
(2)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納林河工業園區
(3)建設性質:改擴建
(4)建設規模:本項目以內蒙古博大實地化學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的粗煤氣與凈化氣為原料生產乙二醇,并副產前餾份、輕餾份、雜醇油、重餾份等餾份油以及粗DMC。生產規模為:乙二醇10萬噸/年;餾分油(副產品,包含前餾分、輕餾份、雜醇油、重餾份、DMO重組份)1.052萬噸/年;粗DMC(副產品)0.62萬噸/年。
(5)占地面積:總占地面積約為17hm2。
(6)投資:13.4億元萬元人民幣,年運行小時數為7200h。
二、擬采取的主要環保措施
(1)大氣環境:本項目正常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有儲運及破碎過程的粉塵,鍋爐煙氣、生產裝置的酸性氣等工藝廢氣、生產儲運過程產生的無組織烴類氣體及污水處理站的惡臭。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頭消減和末端治理相結合,粉塵采用布袋除塵器,鍋爐煙氣采用低氮燃燒+布袋除塵+SNCR脫銷+氨法脫硫;酸性氣采用克勞斯硫回收方案+焚燒后送鍋爐房脫硫裝置工藝,無組織烴類采用油氣回收,惡臭采用氨吹脫塔和堿洗+生物洗滌工藝。各廢氣污染源均可實現達標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還可滿足總量控制的要求。
(2)地表水環境:本項目生產廢水根據廢水種類和污染物組成,送工藝回用或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本項目力求實現污水回用的最大化,處理后的出水達到相關回用水標準后回用于循環水場。污水處理站尾水送園區污水處理場處理。。
(3)地下水環境:采用源頭控制、分區防治、污染監控相結合的原則。在工藝、管道、設備、污水儲存及處理構筑物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針對重點污染防治區、一般污染防治區和非污染防治區分別進行污染防治,并設置污染監控井和應急預案。
(4)聲環境: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于機械設備,擬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減振、隔聲、優化平面布置、綠化等措施降低項目建設對聲環境的影響,廠界噪聲和區域聲環境可滿足相應標準的要求。
(5)固體廢棄物:本項目的固體廢物分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兩種,處理處置措施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根據固廢的性質及種類,一般固廢采取廠家回收、綜合利用、填埋的方式處理,危險廢物采用廠家回收、焚燒、委托處置的方式處理,固體廢棄物均得到合理處置。
(6)生態環境:在施工過程中注意保護周圍植被,將項目占地對原生態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盡量減少干擾和破壞,及時開展對臨時占地的植被恢復,并采取廠區綠化措施,確保生態環境不退化。
(7))環境風險:做好各類生產過程中危險物質的科學管理,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并采取積極措施,確保輸送、貯存、轉運、使用、處置等全過程的規范和安全管理,避免污染事故和非正常排放的發生;設置圍堰和足夠容積的事故池,確保生產事故廢水、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環境;設置有毒有害物質自動檢測、報警裝置;事故廢水在事故池暫存后,分期分批進入廠區污水處理場進行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污染,設置事故應急預案。
三、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環境影響
施工期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施工過程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施工占地對生態環境影響。施工期的影響是短時的,施工影響將隨施工完成而消失;同時施工期建設單位擬采取使用清潔燃料、減少臨時占地等措施將施工期環境影響降到最低。
2、運行期環境影響
(1)大氣環境影響:僅考慮本項目貢獻值,正常工況排放的各種污染物在評價范圍內各預測網格點和環境保護目標處的的小時濃度、日均濃度、年均濃度均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2)地表水環境影響:正常工況、非正常工況和事故狀態下,項目的生產、生活污水收集經污水處理場處理后回用,尾水經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回用不外排,對地表水環境無影響。初期雨水經初期雨水系統收集處理后回用,不外排,對地表水環境無影響。
(3)地下水環境影響:項目在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后,正常工況下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事故工況下,會對廠區地下水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對下游敏感點影響很小;建設單位在設置完善的監測與應急處理方案后,可以有效地發現和防范這種影響,使影響程度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
(4)聲環境影響: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破碎機、風機、壓縮機、各類泵等。設計時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且采取隔聲減振措施,并在項目區廠界周圍盡可能地種植綠化。項目建設后,其廠界噪聲可以滿足相應標準的要求。
(5)固體廢棄物:項目產生的危險固廢、一般固廢遵照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原則進行處理處置,各種固體廢物在采取合理的處置措施后,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6)生態環境影響:結合大氣預測結果,運營期排放的工業廢氣污染物,對項目廠址周邊植被及土壤未造成較大影響。同時,固廢在運輸及貯存過程中的揚塵量微小,對周邊植被影響較小。
(7)環境風險:通過對項目所建設施的分析,風險污染事故的類型主要反映在自然或人為管理失誤,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引發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項目投入運營期間,在采取科學合理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的前提下,發生風險事故的概率較低,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煤化工行業發展的相關產業政策和規定,符合國家和內蒙古相關環境保護政策的要求;符合國家、地方的主體功能區劃和環境保護規劃,工程組成和環保措施滿足園區規劃、規劃環評要求。
建設項目技術水平先進、設備自動化程度較高,項目生產從源頭上控制了污染,原材料利用率較高,符合清潔生產的要求;對各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各類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放;總體上看該項目工藝選擇合理,在確保全廠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嚴格實施風險防范措施,落實本評價中提出的各項環保、節能降耗、防止環境風險的各項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10個工作日之內,如需要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或需索取補充信息,可與聯系人聯系。如發表意見,可以采取向建設單位、評價機構發送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不接受與環境保護無關的問題),以便我們及時、準確地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同時請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況(單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職業、聯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時進行回訪。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建設項目所在地周圍、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眾。
本次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包括:1)公眾對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量的滿意度;2)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認為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質量的影響程度;3)公眾認為擬采取的環保措施是否可行?4)公眾認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是否可行?5)公眾對建設項目的總體看法、建議和要求(從環境保護的角度)。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信等方式參與本次公眾參與調查,提出您對本項目的意見及建議。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公示公眾信息反饋的時間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請在此期限內與項目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進行聯系。
九、征求公眾意見的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名稱: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2)建設單位聯系地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納林河工業園區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3)建設單位聯系人:付先生
(4)建設單位聯系方式:電話:0477-3808005
Email:fujian6000@126.com
2、評價機構
(1)評價機構名稱:北京中環博宏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2)證書編號:國環評證甲字第1001號
(3)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紅軍營南路甲1號B座407室
(4)聯系人:盧工
(5)聯系方式:電話:010-84927577
傳真:010-84927577
Email:lum@borhome.com
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