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第一次公示
時間:2017-07-25 19:18 來源:博源集團 瀏覽次數:18179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規定,現將“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的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粗煤氣和凈化氣綜合利用項目
建設單位: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規模及內容:本項目位于納林河工業園區,擬以博大實地化學有限公司一期年產50萬噸合成氨80萬噸尿素項目富余粗煤氣和凈化氣為原料,進行技術改造,采用草酸酯法工藝技術,年產乙二醇10萬噸,粗碳酸二甲酯0.62萬噸,餾分油1.05萬噸。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鄂爾多斯市烏審旗納林河工業園區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付建
電話:0477-3808005
郵箱:fujian6000@126.com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北京中環博宏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紅軍營南路甲1號NET大廈407室
聯系人:盧敏 電話:15101145955
郵箱:lum@borhome.com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為做到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同步協調發展,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北京中環博宏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編寫工作。
環評單位接受委托后經現場踏勘、充分研讀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后,并在調查收集建設地區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按環境主管部門和環評導則的要求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環境主管部門審批。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對項目建設的主要看法;對項目建設后關心的環境問題。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和主要方式
公眾可按以上公布的建設單位和環境評價單位聯系方式采用電話或信函的方式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為更好的進行意見反饋,請留下您的具體聯系式。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內蒙古博源化學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