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
時間:2021-06-18 16:53 來源:發改委網站 瀏覽次數: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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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43號
《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已經2021年6月1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17次委務會討論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6月12日